真不是吹的,我养什么都能养得肥肥壮壮的,更奇妙的事,我养的狗从来不会狗仗人势,和非同种类的伙伴总是能相亲相爱。
这是朋友信任我,才交给我的,是友情的体现,我当然要把这只小兔子当成宝一样的供着。我天天喂它吃新鲜的红萝卜,把它养得特可爱,就像一团棉花球。 可是,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,老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,把它当作老妈买回来给他进补用的补品,二话没说,花了五个小时,把它变成了一锅兔肉煲。
当我知道后,欲哭无泪,彻底崩溃了。
为了能向好朋友交待,我赶紧第二天去买了一只小白兔,和朋友的那只无论毛色,还是长相都一模一样,打算来个瞒天过海,但是我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,我忘记问我朋友了,她的兔子到底是公的还是母的。
结果,买错了,穿帮了!!
从此,我不再养任何除狗以外的小动物,因为它们的下场很可能是变成我爸的食物,或是某个我家男性亲戚的下酒菜。
可是狗不会。
因为,老爸也爱狗,谁敢动我们家的狗,他绝对变成阎罗王,冲着这一点,我这个做女儿的也就原谅他了。
于是,男人味对我来说依然是个未解的谜。
直到……班里来了个转学生。
他出现了……
那时候,我才明白,什么叫作男人味。
男人味……
嗯……的确够味啊!!
1996年9月9日星期一,这一年我刚满十四岁,上初中二年纪,就是这天,我和他相遇了。
我依然清晰地记得那天下着牛毛般的细雨,整个早上都没有太阳,灰蒙蒙的,那天是毛主席逝世纪念日,照例我们的早操被取消,留在教室里听广播,广播的内容无非就是毛主席伟大的一生,具体是什么,我真的是忘记了,因为……我睡着了。
他就是在那时出现了。
他的名字叫康聿,一个来自东北的男生,他还有一个牛x到不行的姓氏--爱新觉罗,汉译金子的意思,对于如今铺天盖地的清穿小说,这个姓氏估计无人不晓,无人不知,如果满清皇朝还在的话,这家伙就是个皇族子弟,按照他正蓝旗的旗号,他或许还是个小王爷。
可是对于我们这些九十年代初期的初中生来说,爱新觉罗……好遥远的姓氏啊,那时才没有那么多清穿小说看,也没有那么多清朝电视剧看,我们是看渴望长大的,看黑猫警长长大的,也是看花仙子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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